为了明确电动车在买卖双方各自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及义务,经双方自愿同意签定以下协议:(售车方简称为甲方,买车方简称为乙方)
售车方(甲方): 身份证号:
买车方(乙方): 身份证号:
一、甲方车主 将 电动车,车牌号: ,车架号: 转让给乙方,双方同意成交总额为(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 。
二、该车在 年 月 日 时前所发生的一切交通事故及经济纠纷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该车自交车之日起即 年 月 日 时起所发生的交通事故、经济纠纷及违法活动均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三、因过户手续困难,该车不办理过户手续,该车自交车之日起,该车以后所需费用均由乙方负责购买。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署盖章后生效,若有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 电话:
乙方: 电话:
签约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