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之所以需要应急预案,核心目的就是我们预先将对突发事件不利后果的担忧变成预先的思考和计划,以此期望实现对突发事件的有效应对和处置。下面是关于消防火灾事故应急预案范文的内容,欢迎阅读!
1火灾隐患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1危险分析
1.1.1现场的消防供电负荷等级和消防配电达不到规定要求,乱拉电气线路,乱接电气设备,或电气线路严重老化等会造成火灾危害。
1.1.2存在易燃易爆危险,未按规定设置防爆泄压、防静电设施和防爆电气设备等。
1.1.3人员密集,极易造成因吸烟、玩火等造成的火灾事故。
1.1.4生活附属设施如食堂可能内含火炉、油炸锅及蒸汽锅等,这些热源构成火灾隐患。
1.1.5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和宽度及应急照明装置的设置现场、位置、数量不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疏散指示标志缺少、损坏或标识错误;应急照明灯损坏或失效;常闭式防火门闭门装置损坏,不能保持常闭状态,以及疏散开启方向错误。
1.1.6部分现场将疏散通道或安全出口封堵、锁闭或占用。
1.1.7部分生产现场或办公场所的安全出口未分开设置。
1.1.8在安全出口附近乱堆杂物,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
1.2火灾危害后果分析
1.2.1发生事故以后极易造成人身伤害后果。
1.2.2发生重大财产损失和建筑物毁坏。
2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本预案指公司因电气故障、吸烟、放火、自燃、雷击等各种原因导致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以人为本、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的原则。
3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3.1火灾事故应急领导组
组长:公司经理
副组长:主管安全生产副经理(常务副组长)、副经理
成员:由公司办公室、安全监察处、生产计划处、工会和其他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
3.2应急现场处置机构
应急领导组根据现场火灾事故的具体情况下设现场处置机构:通讯联络组、消防治安组、抢险救灾组、技术专家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等。
3.3应急领导组职责
3.3.1制定火灾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预案的培训和演练。
3.3.2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救援预案的相关机制,建立健全人员安全疏散网络。
3.3.3组建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应急救援队伍建设。
3.3.4负责应急救援物资和装备的配备以及应急救援经费的预算、使用、管理工作。
3.3.5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3.3.6紧急调动指挥小组和成员部门到现场负责组织事故现场的处理,伤员的抢救和救援物资的调配,以及伤员的运送等,及时掌握事故现场的态势,全面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3.7当事故有可能发展到公司无力自救或已危害到周边居民和部门的安全时,请求当地政府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和公安消防部门进行应急救援行动。
3.3.8进行事故调查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3.4消防治安组组成及职责
由安全监察处负责,安全监察部处主任为消防治安组组长
3.4.1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支援其他应急救援组的工作,保护好现场。
3.4.2火灾事故发生后,执行应急预案中治安防范等程序。
3.4.3设置事故现场的警戒线,维持现场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
3.4.4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3.4.5保护受伤害人员和财产。
3.4.6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应急救援行动的结束令。
3.5抢险救灾组组成及职责
由工会和发生事故的部门或相近的部门组成,工会主席为组长。
3.5.1实施抢险救灾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
3.5.2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3.5.3寻找受伤者并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
3.5.4在事故有可能扩大的情况下进行抢险抢修或救援时,要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3.5.5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3.6医疗救护组组成及职责
3.6.1对抢救出的伤员,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伤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感染等)。
3.6.2使重度受伤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3.6.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伤者到其他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伤者。
3.7通讯联络组组成及职责
由经理办负责,办公室主任为该组组长。
3.4.1确保与指挥小组组长与各救援小组之间及与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3.4.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3.4.3负责应急救援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3.8技术专家组组成及职责
由安全监察和生产计划处组成,安全监察处主任为该组组长。
3.8.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3.8.2指导抢险救灾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3.8.3补充和完善实施过程中的应急方案及措施存在的缺陷。
3.8.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
3.9后勤保障组组成及职责
由经理办、财务处、生产计划处组成,经理办主任为该组组长。
3.9.1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用。
3.9.2保障各组救援人员所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资的供应。
3.9.3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物资及设备。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4.1.1紧急疏散设施预防
4.1.1.160m2以上的工作现场安全出口不得少于两个。安全出口的标志明显,疏散通道至安全出口装有疏散说明和图案灯光疏散标志。疏散说明和疏散标志设在走道的转弯处,间距不超过20m;
4.1.1.2严禁将安全出口上锁、堵塞和占用,始终保持畅通。有足够的紧急逃生和灭火救援出口、窗口。
4.1.1.3疏散门(太平门)向外开启,宽度不小于1.4m.。不得采用转门、卷帘门、侧拉门。疏散通道内设有应急照明灯,并保证照明20分钟以上。疏散门处于良好状态。
4.1.2电气设备安全要求
4.1.2.1电气火灾是工作现场火灾的主要类型。工作现场的电气设备由持证电工按照国家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的规定进行安装,并定期检查和维修。
4.1.2.2工作现场内的电线,采用铜芯导线,所有电气线路穿管保护,横穿通道的导线采取固定保护措施,不得外露。配光和照明用的灯具表面温度较高,不能靠近可燃物,移动式的灯具采取橡胶套电缆,插头和插座当保持接触良好。
4.1.2.3工作现场内使用灯具或其他电气工具时,插座安装在非燃结构上,不得靠近可燃物。与导体保持10cm的距离,并安装在绝缘材料上。
4.1.3消防设施预防
4.1.3.1工作现场安装室内外消防栓,并配备相应数量的灭火、救生器材、设施、装备。面积较大的工作现场,设置火灾排烟设施。
4.1.3.2消防器材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并设专人管理,定期坚持维修、更换,保证完整好用。
4.1.3.3严禁在工作现场使用、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堆放可燃物。
4.1.3.4工作现场在生产时确定专人负责安全检查、巡视,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使用明火和电气器具的,采取防火措施,并由专人负责看护。
4.1.3.5生产结束后,对现场要进行全面检查,切断电源和火源;确认安全后,填写“清场检查记录”,并由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下班。
4.1.4重点安全控制点的监控网络与防范措施
生产现场正在工作时,应当确定专人负责安全检查、控制,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火灾隐患。对重点安全控制点、设备的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实行监控责任制。
4.1.4.1作业现场部门负责人:重点负责重点安全控制点的巡回检查内容。
4.1.4.2作业现场安全员:负责对重点安全控制点和易发事故的部分进行日常检查,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牌。
4.1.4.3作业现场作业人员:加强对本岗位安全控制点的检查,并做好记录,详细记录重点安全控制点的情况。
重点安全控制点的隐患处理:在工作现场运行过程中,发现隐患情况时,要按防范措施程序及时消防隐患;如不能消除,则通知工作现场管理人员及时采取措施消防隐患;如暂时有不能消除的隐患,则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可靠的安全防范措施。
4.1.5初起火灾应急的注意点
4.1.5.1在报警的同时应首先断绝可燃物,报警的方法有:电话、手机、大声呼喊等;断绝可燃物是要将附近可能成为造成火势蔓延的物体移走。此外对于那些可能使火势扩大,有爆炸危险的物资也应当首先运走。
4.1.5.2应尽量采用消防设施灭火,如缺乏相应设备,则可以采用简易工具如水桶、面盆等。注意,对忌水物质不可用水扑救,可采用干燥的砂、土扑救。
4.1.5.3人身上着火千万不可以奔跑,应先设法脱掉燃烧衣物,如果来不及,也可卧倒在地上打滚。若有其他人在场,可用湿麻袋、毯子将人包起来,或者向人身上浇水,切不可用灭火器直接向人身上喷射。如果火势较大,也可跳入水池、小河中,但这样做对后来的烧伤治疗不利。
4.2预警行动
4.2.1在生产过程中,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安全监督检查、安全性评价和安全风险评估工作,防患于未然。
4.2.2在生产过程中,当发现火灾安全隐患足以危及人身安全与健康时,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关内容,立即以口头或书面材料通知有关部门立即整改,并监督整改落实情况。
5信息报告程序
5.1报警与接警
5.1.1现场事故知情人→当地119、车间级应急领导组和应急办→公司应急领导组和应急办→当地安监局。
5.1.2发生火灾事故的现场所属部门要立即组织人员抢救伤员,进行灭火自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5.1.3现场负责人要立即通知配电室人员切断事故现场的工作电源,启动应急照明设备
5.1.4要打通所有安全通道,立即疏散工作现场的人员。。
5.1.5事故部门负责人接到报警后,要按照本部门制定的现场处置方案,立即启动应急处理措施,通知各救援队伍到位,组织救援,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内。
5.1.6生产计划处和安全监察处办公室为接警常设机构,建立昼夜值班制度,如果一旦发生着火等情况时,值班人员要按照预案要求,采取得力措施进行处理。
5.2信息报告方式:
5.2.1口头汇报方式:发生事故后,在初步了解事故情况后,车间级应急领导组和应急办人员应当立即向公司应急领导组和应急办进行口头汇报。
5.2.2书面汇报方式:在初步了解事故情况后,应当在4个小时内,逐级以书面材料上报事故有关情况。
5.3信息报告内容:发生火灾事故后,现场人员要立即使用所有手段向公司安全部说明事故发生的地点、时间、初步确定的原因、事态发展情况、事故现场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情况,现场急救情况等。
5.4现场应急人员向外求援的方式:
医疗救治:当地120。
消防火警:当地119。
突发事件:当地110。
公司行政值班:
6应急处置
6.1响应分级:根据火灾事故的严重程度,公司将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定义为三个事故应急响应等级,
6.1.1 I级响应:发生重大及以上人身事故,即从业人员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或重伤和死亡共10人及以上或损失10万元以上,进入I级应急状态。
6.1.2 II级响应:发生一般人身事故,死亡1-3人或重伤和死亡共3-10人,或损失5万-10万元,未构成重大人身事故者,进入II级应急状态。
6.1.3III级响应:发生一般人身重伤及以下事故者,进入III级应急状态。
6.2响应程序
6.2.1I级响应程序:
6.2.1.1车间发生或可能扩大为重特大火灾事故时,车间在抢救的同时,立即上报公司应急领导组和应急办事故简要情况。
6.2.1.2公司应急办接到有关事故简要情况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现场情况、可能的后果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等,立即召开紧急会议,并就有关重大应急问题做出决定和部署。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准备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应急办和五个应急处置小组应当立即按照职责分工和应急小组的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2.1.3公司决定进入I级应急状态之后,接受上级部门领导,并视情况请求必要的支持和帮助,配合上级、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做好事故调查工作。
6.2.2II级响应程序:
6.2.2.1事故部门在抢救的同时,应当立即上报公司事故应急领导组和应急办事故简要情况。
6.2.2.2应急办接到有关事故简要情况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现场情况、可能的后果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等,通知有关部门配合事故部门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6.2.2.3进入II级应急状态之后,公司应急办根据有关情况接受上级部门领导,开展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同时,进入企业内部事故调查程序。
6.2.3 III级响应程序:
6.2.3.1发生一般及以下事故时,事故部门在应急处置的同时,应当立即上报公司应急办事故简要情况。
6.2.3.2公司应急办接到有关事故简要情况后,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现场情况、可能的后果和应急处置工作的需要等,通知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进入企业内部事故调查程序。
6.3处置措施
6.3.1紧急安全疏散措施
6.3.1.1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可能对工作现场的人员构成威胁,必须在应急领导组的统一指挥下,紧急疏散与事故应急援无关的人员。
6.3.1.2可能威胁到工作现场周边居民和相邻部门人员的安全时,领导小组应立即与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联系,引导居民迅速撤离到安全地点。
6.3.1.3工作现场发生火灾等任何紧急情况时,工作现场内的所有人员必须执行上述应急疏散行动。
6.3.1.4警报发生后,应急领导组成员应即到达指定负责区域,指导现场员工和外来顾客有序离开工作现场。在所有人员离开以后,检查每个人负责的区域,在保证没有任何无关人员滞留后再行离开。
6.3.1.5事故警报发出后,所有员工应无条件立即关闭现场所有正在开启的电气设备,同时按照“事故部门现场紧急疏散示意图”离开工作现场到指定地点集合。在发现有同事、外来人员受伤时,应首先判断环境的安全性再进行救助。同时由各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人统计应到人数及外来人员的数量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以便及时了解是否有人员滞留在现场内。
6.3.1.6事故警报发生后,工作现场的司机、外来车辆的司机必须立即将各自的车辆驶离现场周围的车场,以免阻碍外部组织救援车辆的通行。及时将生产现场的通道开至最大,同时指挥现场的人及车辆单向离开,并禁止再次进入,指挥外部救援车辆有序进入现场周围。
6.3.2火灾现场应急措施
6.3.2.1在火灾尚未扩大到不可控制之前,应使用移动式灭火器或现场其他各种消防设备、器材,扑灭初期火灾、控制火源。
6.3.2.2为防止火灾危及相邻设施,可采取以下保护措施。
a、对周围设施及时采取冷却保护措施;
b、迅速疏散受火威胁的物资;
c、救火时不要贸然开窗,以免空气对流,加速火势蔓延。
6.3.2.3扑灭因装饰材料引起的火灾时,要注意采取以下措施:
a、应针对现场的装饰材料,选择正确的灭火剂和灭火方法来控制火灾;
b、化学装饰材料着火燃烧时,可能散发出二氧化碳、硫化氢、氯化氢、苯、甲苯、氰化氢等毒气,会使人窒息或中毒死亡,要及时用喷雾状水稀释、溶解,将无关人员立即撤离至上风处的安全地点;
c、现场抢救人员必须穿好防护用品,戴好氧气呼吸器,抢险后应立即淋浴更衣。
6.3.2.4扑灭电气火灾时要采取以下对策措施:
a、电器或线路着火,要先切断电源,再用干粉或气体灭火器灭火;
b、不可直接用水和泡沫灭火剂扑灭电器火灾,以防触电或电器爆炸伤人;
c、如果是导线绝缘体和电器外壳等可燃材料着火时,可用湿棉被等覆盖物封闭窒息灭火;
d、如只发现电器打火冒烟,要立即关机,拔下电源插头或拉下总闸,断电后,火即自行熄灭。
7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7.1外部可利用资源
工作现场发生火灾事故,本部门抢险抢救力量不足或可能危及周边地区安全时,工作现场所属应急救援小组必须立即向上级和相邻车间或部门通报,必要时请求社会力量的援助。当社会救援队伍进入现场时,指挥小组应责成专人联络,进行引导,介绍事故情况并提供所需的资源。
7.2互助协议
为有效地进行应急救活动,当应急力量与资源相对薄弱时,要与当地的医院、急救中心、消防队以及有关企业等临近区域的外部救援力量签订互助协议,并做出相应安排,以便在应急救援行动中及时得到外部救援力量和资源的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