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商务中心区被省发展改革委确定为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为抓住机遇,扎实工作,深入推进,圆满完成试点预期目标,进一步促进园区建设发展,制订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解放思想、提升境界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把握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机遇,积极对接省、市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发展战略,发挥省会中心城区优势,高点定位、高标谋划、高效推进,实施五项创新,强化四项措施,优化提升金融商务中心区核心功能,努力打造楼宇集聚、产业集聚、总部集聚、要素集聚、人才集聚、财富集聚的区域金融中心,巩固区域性金融中心核心区的地位,建设全省首批省级现代服务业聚集示范区,夺取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的制高点,成为省会城市群经济圈乃至全省转方式调结构的重要支撑点和经济发展的强力引擎。争取到20xx年末,园区金融业增加值达到220亿元,年均增长12%;金融业区域税收达到48亿元,年均增长13%。
二、主要任务和责任分工
(一)创新园区开发建设方式,加快发展布局形成。按照“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产业融合、规模开发”的原则,创新园区开发建设方式,统筹协调园区范围土地储备和开发建设计划,注重旧城改造规划和金融产业发展规划的融合实施,加强对重点片区开发建设的协调服务,引导投资商按照园区规划要求进行投资建设。委托国内外知名专业规划设计机构,研究制定金融商务中心区发展规划,重点制定金融特色街策划方案,加快推进老商埠等重点片区的开发建设,加强园区建筑物的美化亮化,加快园区基础设施配套提升,改善园区周边交通条件,探索园区公共配套设施省、市、区三级共同投资建设模式,增强园区的综合服务功能,营造一流金融业发展硬件环境。(牵头单位:区发改委、区城乡建设委、区规划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国土资源分局、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投资服务中心、区园林局、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区金融办、区市政工程管理局、金融商务中心区服务中心、相关街道办事处)
(二)创新项目实施方式,加快优质载体培育。采取“政策积极引导、政府全程服务、企业高效运作”方式,建立园区投融资平台,通过市场化运作,以资本运营为手段,引导和拉动社会投资,加快园区重点项目建设,整合优化楼宇资源,推进金融载体培育。一方面,积极引导国内外金融地产专业机构,按照“高起点规划、高质量建设、高效能推进”原则,强化对金融商务中心区重点载体项目的投入力度,规划建设金融商务中心区标志性建筑,在土地供应、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予以优先保障。另一方面,科学制定现有存量资源的整合、改造和提升方案,通过包装策划、置换改造、优化环境,加快建设配套功能齐全、建筑风格鲜明的商务楼宇,进一步夯实金融商务产业发展载体平台。(牵头单位:区城乡建设委、区商贸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金融办、金融商务中心区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分局、区投资服务中心、区规划服务中心、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相关街道办事处)
(三)创新招商选资方式,加快金融体系健全。加强专业化金融招商队伍建设,强化与全省金融改革的协调对接,深入研究金融业发展动态,及时捕捉金融机构扩展动向,主动加强沟通联系和协调服务,巩固提升传统金融产业,培育发展新兴金融产业,抢占全省金融产业发展新高地。加强与北京、上海等金融中心交流合作,主动承接金融产业转移和金融功能外溢;支持和推动金融市场创新发展,引进金融投资类机构;发展和规范地方金融组织,重点发展民营金融机构,发展金融中介机构,引导发展民间融资。协调促进齐鲁证券、齐鲁银行、鲁证期货等重点法人金融企业深化改革,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依托泰山文交所国家级艺术品交易平台牌照,积极开展文化艺术品鉴定评估、交易、拍卖、质押融资等各类创新业务;发挥领锐基金的典型示范作用,不断提升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空间。(牵头单位:区投资服务中心、区金融办、金融商务中心区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发改委、区商务局、区科技局、区贸促会)
(四)创新政府服务方式,加快金融生态环境优化。积极推进服务标准化研究,制定对园区金融机构提供优质服务模式、政策、程序等方面的服务标准,争创园区服务金融发展的品牌,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率。规范对新入驻金融企业的服务程序,开辟由工商、税务、公安、消防、城市管理等职能部门组成的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推行网上流转审批流程、小项目简易程序等工作制度,缩短手续办理时限。实施保姆式服务模式,建立服务企业首席联络员制度,推行对金融机构高管VIP服务,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将医疗、住房、子女入学等组团式服务引入企业。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对产业发展的推动作用,成立金融企业家协会等社会组织,建立互动机制和全方位服务平台,组织开展交流、合作、培训及其它相关活动,形成园区、金融机构、企业多方共赢发展格局。加强征信体系建设,整合行业资源,协调建立较为完备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库,实现信用信息资源共享。推进公正公平执法,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建设优良法治环境。(牵头单位: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金融商务中心区服务中心,配合单位:区经信局、区投资服务中心、区金融办、区商贸服务中心、区城管局、区教育局、区民政局、公安分局、消防大队、国税局、地税分局、区工商局、区质监局)
(五)创新选才育才方式,加快高端金融人才聚集。大力实施“金融商务人才集聚工程”,推行特殊人才政策,营造良好人才人文环境,为金融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完善金融商务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实行高层次人才无障碍引进,建立区级领导联系“金融商务人才”制度,经常听取意见建议。加大对高端人才的激励力度,坚持开展金融商务人才选拔工作,加强对管理型领导人才和技术型高端人才的管理与服务,落实好政府津贴、定期培训和政治关怀等待遇。推进财经大学订单式金融人才培养、培训工作,提高金融人才供给。加强对金融商务人才的服务,为金融机构提供人才招聘、档案管理、职称评定、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等全方位优质服务。(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金融办、金融商务中心区服务中心、区科技局、公安分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加快推进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改革试点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建立推进省级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明确改革目标,落实各项改革任务,健全考核机制。相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相互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确保园区改革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二)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完善区级领导联系园区重点项目制度,成立大项目建设指挥部,实行“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的项目推进机制,随时研究解决项目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建立健全园区相关统计体系和统计制度,为行业发展和园区管理提供真实、准确的依据。健全完善重大事项决策咨询机制,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进一步强化对金融商务中心区建设发展的工作指导、综合协调和决策咨询。
(三)进一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在用足用好国家、省、市扶持政策的基础上,创新园区扶持金融商务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对新引进园区的金融、商务、商贸、文化、信息等企业进行扶持。以企业经济贡献为依据,通过多种方式对其高层次管理人才和科技人才予以重点培养,为园区持续发展储备人力资源
(四)搞好宣传推介。委托知名专业机构,认真搞好园区形象策划,改善园区配套设施,加快树立金融商务中心区的品牌形象。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广泛宣传园区建设情况和各项扶持政策,增强园区的吸引力。组织举办金融文化沙龙、金融商务论坛等活动,加强与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企业的联系,主动进行项目推介,不断提升园区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