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从一九七八年十二月份开始的,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顺利召开,中国确立实行对内改革、对外开放的伟大政策,此后中国人民进入了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时期。
改革开放是自1978年12月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中国开始实施的一系列经济改革和措施,可总结为“对内改革,对外开放”,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要组成部分,于中共十五大被纳入党章,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国策之一。
此项改革实行混合经济模式,农业上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大包干”),允许私有企业不再由国家管有,容许外商投资等政策。这一决策改变了中国自1949年后经济上逐渐对外封闭近30年的情况,使中国经济高速发展,走向富强之路。
中共中央委员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1981年6月27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一致通过)回顾了建国以前28年历史,对建国30年历史完成社会主义改造的七年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十年作了基本估计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