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户收入核算方法:贫困户人均纯收入=(工资性收入 生产经营性收入 财产性收入 转移性收入-生产经营性支出)/家庭人口数。
计算收入时,应以有固定的收入来源,收入稳定可持续为标准。
贫困户指生活困难家庭,没有专门政策补助,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865元的家庭。
国家对贫困户的界定,有其严格的划分标准:即绝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低于627元),相对贫困人口(年人均纯收入628—865元),低收入人口(年人均纯收入866—1205元);一般收入和高收入(年人均纯收入1205元以上)。通常把年人均纯收入低于1205元的家庭人口统称为弱势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