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院即中级人民法院,是人民法院体系的一个层级,主要负责审理法律、法令规定由它管辖的第一审案件、基层人民法院移送审判的第一审案件。中级人民法院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以及行政审判庭。
最早设立法院的国家
最早设立法院的国家是古代埃及,其法院分为两个等级,分别为地方法院和高级法院,而最早设立宪法法院的国家为奥地利。
在古希腊古罗马古迦太基也都有类似的法庭出现,后面随着阿拉伯人势力的扩大而衰落,只有欧洲部分地区有保留。
晚清时期的大理院是中国最早的近代意义上的最高法院,其前身为大理寺,于清朝改称为大理院,这个名字一直沿用到民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