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通过登录广州市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有效的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本人计分的相关材料,待预审通过后前往居住地积分制受理窗口提交材料。
2、积分制受理窗口收到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出具收件凭证;材料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3、积分制受理窗口对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将申请人信息发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核,相关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审核结果反馈至区来穗人员服务管理部门。
4、审核通过后公示名单,然后发放入户卡。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在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经有关部门查实的,其申请不予办理,并通报各审批部门,取消其申请资格5年,并录入个人信用记录;已通过入户审核的,由入户审核部门注销审核结果和入户卡;已经入户的予以注销并回原籍。
以上为广州积分落户的办理规定,在实际办理的时候要以所在城市为准。
广州积分落户的条件
1、年龄45周岁以下。
2、持有在广州市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
3、在本市合法稳定就业或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满4年。
社保年限计算方法:
(1)社会保险计算在广州地区缴纳年限,外地转入社保、补缴社保不计算年限,重复参保期间不重复计算年限。
(2)已领取了失业待遇的申请人,其原失业保险参保年限纳入累计缴费时间。
(3)以往参加了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的申请人,其缴纳非广州市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时间纳入累计缴纳时间。
4、核定积分总分数满100分:申请人在“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已确认的积分总分值满100分,且不在积分异议或积分调整流程中。
5、未受刑事处罚:近5年未受过刑事处罚。